本報訊 (記者何雪華)記者昨天從廣州市計生局官方網站瞭解到,今年起廣州已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年老時特別扶助金額進行了調整,對失獨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00元調整到450元,對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後未再生育對象扶助金額由每人每月270元調整為400元。
  由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落款的《關於調整我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年老時特別扶助金標準的通知》指出,從今年1月1日起,已對廣州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以下簡稱“特扶對象”)年老時特別扶助金標準作出調整。
  《通知》指出,特扶對象年齡要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而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廣州戶籍扶助對象,在到齡次月開始,特別扶助金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300元調整為450元;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在到齡次月開始,特別扶助金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270元調整為400元。而《通知》規定,本通知下發前已按原標準領取了扶助金的,差額部分由發放單位一次性給予補發。  (原標題:失獨扶助金升至450元 按原標準領取可補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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